吴亮律师
孩子一岁半通常不判给女方,因未达两周岁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本案例中,孩子仅一岁半,未出现法定不宜由母亲抚养的情形,因此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。若未及时确定抚养权,可能导致孩子成长环境不稳定,影响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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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尝试与对方协商,达成共识,确定抚养权;
2. 协商不成,收集证据,向法院提起诉讼;
3. 诉讼过程中,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争取孩子抚养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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